修正「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-棒麴毒素之檢驗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。
2021/09/07
主旨:修正「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-棒麴毒素之檢驗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。
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
公告事項:修正「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-棒麴毒素之檢驗」
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
公告事項:修正「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-棒麴毒素之檢驗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