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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止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β-內醯胺類抗生素之檢驗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。

2021/09/17
主旨:廢止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β-內醯胺類抗生素之檢驗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。
依據: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
公告事項:廢止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β-內醯胺類抗生素之檢驗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