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「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」相關驗證作業實施辦法, 請查照
2023/09/23
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公告
發文字號:優食字第1120000824號
有關「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」相關驗證作業實施辦法, 請查照。
1. 依據「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2023年版」辦理。 有關驗證證書合併開立之事宜,詳細實施辦法如下:
驗證廠商之生產系統(即驗證產線)如為相同工廠登記 之廠址,驗證廠商得請驗證機構合併開立於同一份TQF 驗證證書,惟現場稽核之缺點數為累加計算,請驗證廠 商自行斟酌。 驗證機構應將驗證證書內所涵蓋之生產系統開立於同一 份稽核報告,且累加計算現場稽核之缺點數。
2. 「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2023年版」之「附錄3、現場稽 核時間計算基準」,其驗證範圍之員工人數,為自原料進 貨起始至成品出貨為止,參與流程中的驗收、倉儲管理、 產線作業、衛生管理、品質管制、檢驗、研發人員等食品 從業人員皆必須納入驗證範圍之計算,而行銷、行政、採 購、業務等非參與食品生產之人員得不納入計算。
3. 年度追蹤管理執行時間以驗證年度計算,須於一年內完成 所有稽核範圍。驗證機構應考量前次稽核及產品檢驗結 果,以及先前之嚴重不符合項目(即可能導致召回、產品 回收或違規通知之事件),且若有被暫時終止或重大食品 安全事件之紀錄,於下一個驗證週期須至少增加1 次年度 追蹤管理。驗證年度安排三次以上年度追蹤管理,其執行 時間得少於4個月。
4. 有關TQF驗證方案針對ISO17025認證實驗室之要求如下:
對於驗證廠商之要求: 驗證廠商實施自主管理,食品工廠內部實驗室其取 樣及檢驗方式,得參考ISO17025 之相關規範;委外 檢驗應由取得ISO17025 、主管機關或同等國際標準 認證之實驗室進行,惟不要求該檢驗項目為經取得 認證項目之認證實驗室所檢驗。 如廠商欲增列產品至驗證範圍,提交之自主檢驗報 告,其衛生安全標準項目須為經取得認證項目之認 證實驗室所檢驗。
對於驗證機構之要求: 無論內部檢驗或委外檢驗,實驗室必須取得ISO 17025認證或取得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之認證,且其 衛生安全標準項目須為其認證範圍之檢驗項目。 若檢驗項目無相對應之認證實驗室,則驗證機構須 訂定管理機制。驗證機構應提供資料證明此情形, 並於執行實驗室符合性評鑑時應確認實驗室人員能 力、儀器設備校正、紀錄之保存及追溯等要求,必 要時認證機構及TQF 協會可偕同見證此評鑑。 四
發文字號:優食字第1120000824號
有關「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」相關驗證作業實施辦法, 請查照。
1. 依據「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2023年版」辦理。 有關驗證證書合併開立之事宜,詳細實施辦法如下:
驗證廠商之生產系統(即驗證產線)如為相同工廠登記 之廠址,驗證廠商得請驗證機構合併開立於同一份TQF 驗證證書,惟現場稽核之缺點數為累加計算,請驗證廠 商自行斟酌。 驗證機構應將驗證證書內所涵蓋之生產系統開立於同一 份稽核報告,且累加計算現場稽核之缺點數。
2. 「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2023年版」之「附錄3、現場稽 核時間計算基準」,其驗證範圍之員工人數,為自原料進 貨起始至成品出貨為止,參與流程中的驗收、倉儲管理、 產線作業、衛生管理、品質管制、檢驗、研發人員等食品 從業人員皆必須納入驗證範圍之計算,而行銷、行政、採 購、業務等非參與食品生產之人員得不納入計算。
3. 年度追蹤管理執行時間以驗證年度計算,須於一年內完成 所有稽核範圍。驗證機構應考量前次稽核及產品檢驗結 果,以及先前之嚴重不符合項目(即可能導致召回、產品 回收或違規通知之事件),且若有被暫時終止或重大食品 安全事件之紀錄,於下一個驗證週期須至少增加1 次年度 追蹤管理。驗證年度安排三次以上年度追蹤管理,其執行 時間得少於4個月。
4. 有關TQF驗證方案針對ISO17025認證實驗室之要求如下:
對於驗證廠商之要求: 驗證廠商實施自主管理,食品工廠內部實驗室其取 樣及檢驗方式,得參考ISO17025 之相關規範;委外 檢驗應由取得ISO17025 、主管機關或同等國際標準 認證之實驗室進行,惟不要求該檢驗項目為經取得 認證項目之認證實驗室所檢驗。 如廠商欲增列產品至驗證範圍,提交之自主檢驗報 告,其衛生安全標準項目須為經取得認證項目之認 證實驗室所檢驗。
對於驗證機構之要求: 無論內部檢驗或委外檢驗,實驗室必須取得ISO 17025認證或取得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之認證,且其 衛生安全標準項目須為其認證範圍之檢驗項目。 若檢驗項目無相對應之認證實驗室,則驗證機構須 訂定管理機制。驗證機構應提供資料證明此情形, 並於執行實驗室符合性評鑑時應確認實驗室人員能 力、儀器設備校正、紀錄之保存及追溯等要求,必 要時認證機構及TQF 協會可偕同見證此評鑑。 四